联系电话:0457-3512752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迎宾街46号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负责全县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务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电话:0457—3561011
机构职责:认真做好人事争议仲裁结果的复核审定,督办好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和推进工作。承担人社系统的政策研究和信访工作,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依法负责相关基金监督工作。
电话:0457—3561019
机构职责:掌握全县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事件。
电话:0457—3561016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调配有关规定;做好全县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并及时准确提供考核结果,及时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审核、指导各事业单位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劳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和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人员退休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审核医务劳动鉴定和工伤认定鉴定工作。做好工资人员的培训和统计工作。
电话:0457—3561016
机构职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省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及服务工作。负责干部(工人、技术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特殊职业培训和职称晋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办公电话:0457—3561015
机构职责:负责企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有关文件,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做好临时用工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做好农民工劳务输出和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57—3512752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党建、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和督办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会议筹备和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并抓好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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