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玛县鸥浦乡正棋二段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黑龙江省呼玛县鸥浦乡正棋二段采石场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呼矿告〔2023〕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呼玛县鸥浦乡正棋二段采石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委托方):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矿区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资源储量 |
拟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1 |
呼玛县鸥浦乡正棋二段采石场 |
建筑用玄武岩 |
呼玛县鸥浦乡 |
1,5832699.997,42495690.889 2,5832735.972,42495765.310 3,5832695.314,42495804.022 4,5832671.556,42495802.510 5,5832566.834,42495821.123 6,5832526.429,42495855.326 7,5832484.511,42495878.066 8,5832450.243,42495844.230 9,5832447.499,42495829.300 10,5832533.407,42495796.110 11,5832578.053,42495765.264 12,5832606.877,42495744.354 13,5832606.223,42495735.323 14,5832620.826,42495719.872 15,5832638.236,42495709.532 16,5832668.252,42495709.684 开采标高:271.90米至227.00米 面积:0.0193平方公里 |
29.55万立方米 |
5 |
大写:叁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 小写:36.48万元 |
大写:捌万元整 小写:8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出让底价:根据安徽兴地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3〕第063号),确定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6.48万元。
2.采矿权出让成交后,采矿权出让收益缴入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出让起始价36.4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3.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8万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全额缴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成交价款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价款缴纳时间:自竞得人与呼玛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呼玛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收益。
5.成交价款缴纳违约责任: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3)没有非法开采行为,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行为。
(4)竞买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购买:一是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二是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三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四是报名竞买企业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在大兴安岭地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四、交易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按照平台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如:数字证书)。
五、挂牌有关事项
1. 挂牌公告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
2. 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8日起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下载出让文件;
3. 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6日16时00分止。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2.本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8日9时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须于2023年10月2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3.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和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呼玛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视为知晓并自愿自行承担。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境、安全、林业、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在必要情况下,出让人进行实地询问并要求该采矿权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亲自出面并书面出具有关佐证材料。
(三)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要件时,若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为矿产资源开采而需要占用的其他方面的土地使用权,但竞得人必须与该宗采矿区的土地使用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呼玛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刘扬龙 电话:0457-3518283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长虹路169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3、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该矿权可以挂牌出让,竞得人取得该矿权后自行办理林业、土地相关事宜。
4、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呼玛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在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该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分由原竞得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6、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
7、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8、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9、采矿权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该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对整个矿区范围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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