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4季度呼玛县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
根据市(地)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1-4季度我县生产总值为18.69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73亿元,同比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0.70亿元,同比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26亿元,同比增长7.0%。
注: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地区统计局最终核实,2022年,我县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9.5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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