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全称:呼玛县统计局
简称:呼玛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457-3500118
地址:呼玛县呼玛镇景山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165199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省、地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内其他县、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 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地对县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中的统计监测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呼玛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会务、信访、档案、后勤和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担政务公开、统计普法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
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批发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县域经济监测、综合统计资料的调查;负责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国家、省、地、县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整理编印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
三、领导信息
马志芬 呼玛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勇先 呼玛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祥娟 呼玛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永红 呼玛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 艳 呼玛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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