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全称:呼玛县公安局
简称:呼玛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457-3560110
地址:呼玛县景山路1号
邮政编码:165199
办公时间: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和做好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调查、掌握、处理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负责掌握全县敌社情,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四)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爆炸和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到本县及重要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和看守所关押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公安通信机要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公安行政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县公安队伍建设;查处队伍内部违纪案件。
(十五)受理人民来信、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公安局设10个执法勤务机构,4个综合管理机构,1个监管场所,4个派出所。
(一)执法勤务机构(9个)
1、指挥中心
2、禁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3、刑警大队
4、交警大队
5、治安大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7、森保大队
8、出入境管理大队
9、国保大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4个)
1、政工监督室
2、纪检监察室
3、法制室
4、秘书科
(三)监管场所(1个)
1、县看守所
(四)派出机构
1、白银纳派出所
2、兴华派出所
3、韩家园派出所
4、北疆派出所
三、领导信息
李延军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奚晓奇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魏文星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薛可久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庆林 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彭吉云 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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